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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消纳新政落地:明确规则与费用,就近消纳加速绿电直连新进程​

   时间:2025-09-13 20:05:21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团队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通过明确项目认定标准、费用分摊规则及市场交易模式,为新能源产业本地化消纳扫清制度障碍。该政策将于2025年10月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新能源消纳体系进入精细化管控新阶段。

针对新能源项目边界模糊、责任划分不清等痛点,新规首次建立"三维度"认定体系。物理界面方面,要求项目以电源-负荷-储能一体化形式接入电网,形成独立于公共电网的物理与安全责任边界;计量体系方面,强制要求在发电、储能、并网等环节安装分表计量装置,确保电量数据可追溯;发电比例方面,规定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得低于60%,总用电量占比不低于30%,2030年后新建项目该比例将提升至35%。

在费用分摊机制上,政策创新提出"稳定供应保障费"概念。接入公共电网的项目需按容量缴纳输配电费,具体公式为:容(需)量电费=现行政策电费+电压等级电量电价×平均负荷率×730小时×接入容量。系统运行费则采取过渡方案,初期按下网电量计费,逐步转向容量占用计费模式,同时免除自发自用电量的政策性交叉补贴。未接入公共电网的独立项目可豁免相关费用。

市场交易规则赋予项目双重主体身份。作为发电方,项目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在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按市场价结算上网电量;在非连续运行地区,禁止向公共电网反向送电。作为用电方,项目须直接参与市场购电,不得委托电网代理,并承担下网电量的线损费用。这种设计既保障市场公平性,又防止电力倒送冲击电网稳定。

政策实施将产生双重效益。经济性层面,通过自发自用与容量优化,项目综合用电成本可降低15%-20%。系统调节层面,费用机制倒逼项目提升自主平衡能力,预计可减少30%以上的无效接网容量。某光伏企业测算显示,配置储能系统后,其工业园区项目年节约电费超200万元,接网容量需求下降40%。

随着新政落地,新能源产业正经历深刻变革。技术层面,光储一体化、微电网控制等核心技术加速迭代;市场层面,涌现出"自发自用+余电交易"的新型商业模式;制度层面,形成从项目准入到费用结算的全链条管理规范。这种系统性变革正在重塑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为"双碳"目标实现提供关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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