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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就近消纳新政落地:明确机制责任,绿电发展驶入快车道​

   时间:2025-09-13 20:41:55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团队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该政策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明确项目认定标准、费用分摊规则及市场准入条件,着力破解新能源消纳瓶颈,推动绿色电力实现规模化、高效化发展。

政策聚焦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的核心痛点,首次从国家层面厘清项目边界与责任划分。根据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项目需满足三大标准:一是物理界面清晰,电源、负荷与储能需形成独立于公共电网的封闭系统,并明确安全责任划分;二是计量体系完备,发电、储能、用电等各环节须安装独立计量装置,确保电量数据精准可溯;三是新能源占比达标,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需占可用发电量的60%以上,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后新建项目这一比例将提升至35%。

在费用分摊机制方面,政策遵循"受益者付费"原则,构建了公平透明的成本分担体系。项目需按容量或需量缴纳输配电费,下网电量不再重复收取系统备用费及电量电费,具体计算公式为:容(需)量电费=现行政策电费+电压等级电量电价×平均负荷率×730小时×接入容量。系统运行费则暂按下网电量计费,未来将逐步过渡至按占用容量核算,同时免除自发自用电量的政策性交叉补贴。

市场参与规则的优化成为政策亮点。就近消纳项目在电力市场中兼具发电与用电双重属性,作为发电主体时,可与其他电厂平等参与市场交易,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按实时价格结算;作为用电主体时,须直接参与市场购电,不得委托电网企业代理,并承担下网电量的线损费用。政策特别规定,非现货市场地区项目原则上不得向公共电网反向送电,避免价格信号扭曲。

业内专家指出,新机制将产生双重效应:经济性层面,项目通过提升自发自用比例、优化接网容量可显著降低运营成本,预计投资回收周期将缩短20%-30%;系统性层面,费用与容量的挂钩机制将倒逼项目配置储能设施、挖掘调节潜力,从而减少对公共电网的依赖。据测算,政策全面落地后,全国新能源消纳率有望提升5-8个百分点,每年可减少弃风弃光电量超200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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