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引发信托业内广泛关注。业内专家普遍认为,该办法的实施将推动信托行业回归业务本源,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同时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资产管理信托被明确界定为基于信托法律关系的私募资管产品。办法严禁信托公司以任何形式承诺保本或保收益,要求机构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严格遵守市场交易与公平竞争原则。这一规定被视为资产管理新规精神的延续,旨在打破投资者对信托产品"隐性刚兑"的固有预期。
监管部门负责人强调,信托公司应始终以投资者最大合法利益为核心,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具体包括完善适当性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强化投资决策、严格财产托管、提升净值管理、加强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对于高风险产品,还将实施更严格的投资者资质审核和投资金额限制。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办法规定信托产品须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单只产品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专家指出,新规将促使投资者更理性地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推动市场形成"风险自担"的投资文化,这对提升全民金融素养具有积极意义。
针对行业痼疾,办法祭出重拳整治。明确禁止开展通道类业务和资金池业务,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管理。要求信托公司对产品实施独立核算,确保净值反映真实资产状况,禁止脱离基础资产收益的分离定价。同时设定单一投资者投资比例上限,防范集中度风险。
某智库研究员分析称,通道业务导致信托公司沦为资金"通道",削弱主动管理能力;资金池业务则因资产与资金错配潜藏流动性风险。新规实施后,将有效遏制监管套利行为,推动信托业与银行、证券等金融业态深度融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风险管理领域,办法构建起全面风险管控体系。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与产品风险特征相匹配的管理框架。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全流程操作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预计负债管理;按季度开展风险分类,足额计提减值准备;设定单一信托公司全部产品的投资资产限额;对标准化资产投资实施价格波动监测。
流动性管理方面,办法强调产品基础资产流动性应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相匹配,细化短期开放式产品的流动性要求,明确封闭式产品期限不得低于90天。信息披露制度也得到强化,要求定期披露财产管理报告,及时公告重大事项,并建立长达15年的业务档案保存制度。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虽然短期调整可能带来阵痛,但长期看将提升行业专业性和公信力。某特聘导师认为,在"去通道、破刚兑"的监管导向下,信托公司必须加快向资产管理人转型,提升投研、风控和产品设计能力,这将加速行业分化,头部机构有望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