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保险公司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陆续披露,行业整体偿付能力状况逐渐清晰。据统计,目前已有156家险企(涵盖财险与人身险公司)公布了偿付能力充足率及风险综合评级数据,其中4家险企因风险综合评级未达标准而偿付能力不达标,另有1家险企成功改善评级,实现“摘帽”。
根据监管要求,险企偿付能力达标需同时满足三项指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以及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风险综合评级由监管部门评定,险企需在每季度报告中披露最近两个季度的评级结果。
在已披露数据的84家财险公司中,29家风险综合评级达到A类及以上,其中6家险企(包括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等)获评最高级别AAA级。52家险企评级在B类及以上,但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和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农险”)3家险企因评级为C类,偿付能力“亮起红灯”。
人身险公司方面,72家已披露数据的机构中,31家风险综合评级在A类及以上,其中8家(如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获评AAA级。40家险企评级在B类及以上,但华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汇人寿”)因评级为C类,成为唯一一家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人身险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4家偿付能力“亮红灯”的险企,其核心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已达标,问题主要集中于公司治理风险。例如,安华农险三季度报告显示,其2025年一、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均为C类,原因系公司治理存在风险;华汇人寿则因公司治理问题整改未完成,自2022年一季度起评级由B类降至C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保险咨询主管合伙人周瑾分析称,未达标险企在公司治理方面普遍存在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运作不规范、董监高履职瑕疵、关联交易占比高或披露不全等问题。
与上述情况形成对比的是,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在三季度成功“摘帽”,其风险综合评级由C类升至B类。华安财险报告显示,自2024年以来,公司通过成立扭亏增盈与风险化解工作组,采取制定经营目标、优化业务结构、实施分支机构差异化发展策略、提升投资风控能力等措施,逐步化解存量风险,遏制了经营下滑趋势。
针对险企补充资本的路径,北京排排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帆提出,险企可通过发行次级债、资本补充债券等债务性工具,或股东增资、发行优先股等股权性工具直接补充资本,也可借助资产证券化、保险连接证券等新型工具间接增资。对于中小险企而言,探索特色化资本补充方式将成为未来重点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