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日常出行,电动车凭借节能与便捷的特点,成为不少市民的选择。不过,交警部门特别提醒,部分“电动二轮车”需考取驾驶证并购买保险,否则可能面临处罚。这一规定主要取决于车辆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两类车辆在管理上存在明显差异。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包括大绿牌、小绿牌和小蓝牌三类。驾驶这类车辆无需驾驶证,但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电动自行车可搭载一人,城市道路上仅限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六周岁以下儿童需使用固定座椅。虽然法律未强制要求购买保险,但相关部门鼓励车主为电动自行车投保,以提升风险保障能力。
轻便二轮摩托车(大蓝牌)则属于机动车,驾驶者需持有D、E或F类驾驶证,且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此类车辆禁止载人,需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依法投保交强险。若未按规定投保,车辆将被扣留,并处以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两倍的罚款。驾驶未悬挂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上路,将面临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普通二轮摩托车(黄牌)同样属于机动车,驾驶者需取得D或E类驾驶证,驾乘人员均需佩戴安全头盔。此类车辆允许搭载一名12岁以上人员,但需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投保交强险。若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摩托车,将面临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者将被记1分、罚款50元,乘客未佩戴头盔则罚款50元。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购车时应仔细辨别车辆类型,保留购车凭证并及时办理上牌手续。若车辆属于机动车范畴,需尽快考取相应驾驶证,避免因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被处罚。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车辆将被拖移,并处以3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及1000元罚款的处罚。
驾驶未定期检验的摩托车上路,将被记1分并罚款100元;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将被扣留,驾驶者需承担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后果。这些规定旨在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市民需严格遵守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