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禁止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止领域。这一规定旨在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为,防范不合格电池产品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在1月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介绍,管理办法对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运输、贮存、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等全链条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其中特别强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退役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法律禁止的领域,也不得将其改装后用于其他非授权用途。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电池退役量呈现爆发式增长。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增长29%和28.2%。据研究机构预测,到2030年当年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将超过100万吨,如何安全处置这些退役电池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为畅通举报渠道,管理办法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消费者发现违规回收、拆解处理废旧动力电池,或将其用于禁止领域的行为,可向当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提供线索。相关部门将依法对违规企业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