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对外公布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交通肇事以及危险驾驶三种类型的案件。这一举措旨在应对辅助驾驶技术普及后出现的各类违规驾驶现象,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指引。
随着辅助驾驶功能在汽车领域的广泛应用,部分驾驶人出现了不当操作行为。有人激活辅助驾驶系统后便不再集中精力驾驶,而是玩手机甚至睡觉;还有人通过购买、使用非法配件逃避系统监测,实现长时间“脱手”驾驶,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同时也给刑事责任认定带来了新的挑战。
在公布的指导性案例中,271号《王某群危险驾驶案》尤为引人关注。该案例明确了在激活辅助驾驶功能情况下,驾驶人的刑事责任认定规则。法院指出,车载辅助驾驶系统无法替代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即使激活了辅助驾驶功能,驾驶人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必须对行车安全负责。若驾驶人利用私自安装的配件逃避系统监测,即便不在主驾驶位操控车辆,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案件详情显示,2025年9月13日凌晨,浙江杭州的王某群在饮酒后驾驶汽车。约一小时后,他再次驾车离开小区,并激活了车辆的辅助驾驶功能,设定好目的地。随后,他利用私自安装的“智驾神器”配件,使车辆在无人监管状态下继续行驶,自己则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睡觉。当车辆行驶至目的地附近停下时,因挡道被群众发现并报警。民警到场检测后,发现王某群涉嫌醉驾,并将其送往医院提取血样。经鉴定,王某群血液酒精含量为114.5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群所驾驶的汽车配备了2级驾驶自动化系统,即辅助驾驶系统。该系统规定,若驾驶人双手脱离方向盘超过2分钟,系统会提示驾驶人接管车辆;若未及时接管,车辆将主动减速并退出系统。王某群在购车后学习了辅助驾驶系统的安全知识并通过考试,明知饮酒后不能激活辅助驾驶功能驾车,也清楚激活后需手握方向盘并随时准备接管车辆,但他仍购买并加装了可以模拟手握方向盘状态的非法配件,以逃避系统监测。
王某群曾于2024年7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一千五百元。最终,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群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决已生效。
这起案例的公布,不仅厘清了辅助驾驶情形下驾驶人的刑事责任边界,统一了司法裁判尺度,也为规范辅助驾驶技术应用、遏制违规驾驶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指引,有助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均实现“双下降”,全国法院受理的涉道路交通安全刑事案件数量也有所减少。其中,受理交通肇事犯罪一审案件4.3万余件,同比下降超过3%;受理危险驾驶犯罪一审案件23万余件,同比下降近16%。此次发布指导性案例,旨在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实践中的争议问题,明确类案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并通过司法裁判发挥警示、教育和引领作用,促进全民守法,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