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城区重点区域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开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近日发布通告,自2026年4月4日起对电动三轮、四轮车(低速电动车)在特定路段实施严格管理措施。此次管控聚焦景区周边交通要道,旨在通过规范车辆通行行为,减少道路安全隐患。
根据通告内容,龙亭西路(龙亭北路至法院街段)和包公湖北路(包公湖东路至小纸坊街段)被列为重点管控区域。自实施日起,上述路段将全面禁止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与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针对不同违法情形,管理措施明确分级处置标准:对闯禁行车辆,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罚款并记录违法信息;违法停放车辆除罚款外,将被强制拖移至指定地点;若存在违法载人或非法改装行为,执法部门将扣留车辆并责令恢复原状,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进一步处罚。
此次管控措施覆盖全天候时段,适用于所有未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管理部门提醒市民,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选择合规交通工具替代,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通告全文由开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于2026年4月3日正式对外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