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官方近期对中国汽车轮胎实施了新一轮的反倾销措施。据最新消息,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在7月4日正式发布了2025年第744号决议,针对源自中国的特定汽车轮胎产品作出了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肯定性终裁。此次裁定决定,未来五年内,将继续对这些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范围在1.25至1.77美元/千克之间。
此次涉及的汽车轮胎主要包括65和70系列,轮辋尺寸为13英寸和14英寸,轮胎宽度分别为165毫米、175毫米和185毫米,具体涵盖在南共市税号4011.10.00项下。这一决议即刻生效,标志着巴西方面对中国汽车轮胎的反倾销措施将持续至2030年。
回溯历史,巴西与中国汽车轮胎的反倾销纠葛由来已久。早在2008年7月,巴西首次对中国汽车轮胎启动了反倾销调查。随后在2009年9月,巴西作出了肯定性终裁,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0.7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自那时起,巴西已对中国汽车轮胎进行了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
第一次日落复审发生在2012年8月,经过调查,巴西在2013年7月决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1.08至2.17美元/千克。五年后的2018年7月,巴西启动了第二次日落复审,并在2019年7月维持了1.25至1.77美元/千克的税率。而今,第三次日落复审的结果再次确认了对中国汽车轮胎的反倾销措施。
此次复审的调查过程始于2024年7月,由巴西轮胎工业协会提出申请。经过初步裁定和详细调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在2025年2月发布了肯定性初裁,指出取消现有反倾销措施可能导致倾销行为及产业损害的继续或再现。因此,在案件调查期间,现有的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直至最终裁决的发布。
这一系列反倾销措施对中国汽车轮胎在巴西市场的竞争力产生了显著影响。随着税率的持续和上调,中国汽车轮胎制造商面临更大的出口挑战,需要寻找新的市场策略以应对巴西市场的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