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在观看互联网视频平台广告时,实际播放时长与广告页面显示的倒计时存在差异,部分平台广告的实际播放时间明显长于标明时长。这种“时间差”现象引发公众对广告计时真实性的质疑。
经专业机构对优酷视频、芒果TV、爱奇艺等主流长视频平台进行实测,发现多起广告实际播放时长超出标称值的情况。以优酷视频为例,某电视剧播放前跳出的广告页面显示“119秒”,但全程录屏显示广告实际播放123秒,多出4秒。类似情况也出现在芒果TV的综艺节目广告中,标称“80秒”的广告实际播放83秒。爱奇艺平台同样存在类似问题,标称“120秒”的广告实际播放时长达到122-123秒。
针对消费者投诉,各平台回应存在差异。优酷视频客服表示已记录问题并反馈相关团队;芒果TV在首次回复中称广告倒计时“一秒一秒跟着走”,后经核实承认因广告视频起播需要加载缓冲时间,导致实际播放时长略大于标注值;爱奇艺则建议以页面展示为准。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平台广告倒计时仅显示数字未标注单位,但律师指出这不影响用户默认单位为“秒”的认知。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种计时差异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王强律师指出,广告倒计时作为服务期限的直观表示,其虚标行为构成对消费者时间成本的额外占用,违反经营者信息真实披露义务。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且影响购买决策的,构成虚假广告。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何国锋律师表示,虚标倒计时时长实质上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即使未标注“秒”等单位,从用户感知层面仍会默认数字代表秒数,因此不影响认定其存在虚假宣传。赵莉芸律师补充指出,虽然现行《广告法》未明确规定广告时长标注形式,但行业团体标准要求贴片广告应当清晰标明时长,使用倒计时等形式明确提示剩余时间。
调查还发现,除长视频平台外,部分互联网平台也存在广告实际时长与标识不符的情况,但差异多在1秒左右,较难被普通用户察觉。这种普遍存在的“时间差”现象,正引发对互联网广告计时规范性的广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