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在第401批《公告》中附条件批准了两款搭载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这两款车型分别来自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标志着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在准入管理和上路通行试点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其中,长安牌SC7000AAARBEV型纯电动轿车具备在交通拥堵环境下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单车道内的自动驾驶能力,最高车速限制为50公里/小时。该功能目前仅限在重庆市内环快速路、新内环快速路(高滩岩立交至赖家桥立交)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至机场立交)等特定路段启用。另一款极狐牌BJ7001A61NBEV型纯电动轿车则可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单车道内实现自动驾驶,最高车速达80公里/小时,功能启用路段包括北京市京台高速(大兴区旧宫新桥至机场北线高速)、机场北线高速(大渠南桥至大兴机场高速)及大兴机场高速(南六环至机场北线高速)。
为确保产品安全可靠,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指引文件,并组建专家团队开展初审、择优、测试与安全评估等环节。两家汽车企业均已完成并通过了严格的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流程,为产品准入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安排,长安牌车型将由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使用主体,在重庆市指定路段开展上路通行试点;极狐牌车型则由北京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在北京市相关路段进行试点运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及地方主管部门,对试点车辆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并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此次试点不仅为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验证提供了重要平台,也为完善相关准入管理和标准法规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