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22日丨为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江苏省内南京、苏州、常州、镇江、徐州等地3月21日晚密集发布汽车购新补贴政策,以“真金白银”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各地开展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统一汽车购新补贴标准。执行购车价格分档、分类予以补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本次补贴面向个人消费者购买家用小型、微型载客新车,新能源车型须纳入工信部免税目录。统一分档标准为: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燃油车补1000元、新能源车补2000元;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燃油车补3000元、新能源车补4000元;20万元(含)—40万元(不含),燃油车补5000元、新能源车补6000元;40万元(含)以上,燃油车补6000元、新能源车补7000元。补贴不与报废更新、置换更新及其他省级补贴重复享受,镇江、徐州等地明确可与车企优惠叠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