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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开审“3Q终极战”互联网反捆绑第一案当庭未宣判

   时间:2013-12-05 11:51:44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最高法开审“3Q终极战”互联网反捆绑第一案当庭未宣判

 

昨日,“3Q终极战”在最高法开庭,图为上诉方360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辩论。新京报记者王贵彬 摄

在11月26日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二审在最高法开庭审理后,“3Q大战”的第二场官司昨日在最高法开庭审理,这是“3Q大战”系列诉讼的最后一战,也是迄今为止互联网行业诉讼标的额最大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被业界称为“互联网捆绑第一案”。该案未当庭宣判。

腾讯

360给其造成巨大损失

该案由最高法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奚晓明亲任审判长,记者了解到,由奚晓明亲任审判长审理案件近年来非常少见。

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2012年9月18日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今年4月3日,广东省高院一审认定360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360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500万元。360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最高法。

针对此案,昨日腾讯发布公开信称,呼吁中国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对实施不正当竞争者予以严惩。

腾讯方称,2010年10月29日,腾讯发现奇虎360“360扣扣保镖”软件直接针对腾讯QQ软件,自称具有“给QQ体检”、“帮QQ加速”、“清QQ垃圾”等功能模块,通过虚假宣传,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腾讯QQ软件中的增值业务插件、屏蔽腾讯的客户广告,同时将其产品和服务嵌入腾讯的QQ软件界面,借机宣传和推广自己的产品。

腾讯认为,奇虎360的上述行为不仅破坏了腾讯合法的经营模式,导致腾讯产品和服务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遭到严重破坏,还违反了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减少了腾讯的增值业务交易机会和广告收入,给腾讯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为此,腾讯方请求最高法判令360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腾讯要求奇虎360连续三个月在其网站,以及新浪网、搜狐网和网易网等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在《法制日报》和《中国知识产权报》等报纸第一版显著位置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25亿元。

奇虎360

高额赔偿请求缺乏依据

针对腾讯方的说法,昨日奇虎360方认为,扣扣保镖不破坏QQ软件系统的完整性。软件合法用户有权对QQ软件进行修改,而扣扣保镖协助用户实现该权利不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破坏软件完整性”。

对于腾讯关于扣扣保镖破坏腾讯商业模式的指控,奇虎360方律师——立方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冠斌认为不能成立。商业模式并不构成法律保护的客体,扣扣保镖采用符合公认商业道德的方式,促使腾讯对其掠夺性的商业模式做出改变,有利于消费者和市场竞争,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360总裁齐向东日前也表示,商业模式从来不受法律保护,新企业的壮大,都是通过打破原有巨头商业模式的方式实现的。

此外,谢冠斌称,奇虎360不构成对腾讯商业声誉的诋毁,也不构成“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腾讯的高额赔偿请求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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