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一项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新规定将正式生效,该规定由国家网信办携手其他三个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发布,名为《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该办法对“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给出了清晰定义,即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创造或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以及虚拟场景等各种形式的信息。为规范这些内容,办法提出了两种标识方式: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
按照规定,网络平台在内容提供者上传或发布信息时,需承担审核责任,仔细检查并验证内容的生成合成标识。对于未进行标识或疑似由AI生成的内容,平台需添加相应的风险提示,以此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有效遏制虚假信息的流传,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这项新规定的实施,旨在提升公众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辨识能力,同时促进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减少误导性信息的传播。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越来越多样化且难以分辨,此次《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出台,无疑为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