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标识办法》的实施,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四部门联合推动的,旨在提高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透明度与可信度,切实保障用户的知情权,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