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零售企业胖东来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声明,就近期网络平台上出现的商标侵权及不当宣传行为作出回应。声明指出,部分网络账号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胖东来”“东来”“DL”等与该企业注册商标、商号高度相似的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甚至在其直播画面中插入企业创始人于东来的视频片段进行带货活动,以此谋取不正当利益。胖东来明确表示,从未授权任何平台或账号开展网络直播带货业务。
据胖东来统计,截至声明发布时,已累计发现120个侵权直播间及超过1.5万条侵权视频。其中,约1.19万条侵权视频已被要求下架,相关账号的侵权证据也已全部完成取证工作。目前,企业正联合各大网络平台及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侵权行为的处理工作,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市场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侵权行为并非个例。今年4月,北京互联网法院曾通报多起直播侵权案例,明确指出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包括视频片段、背景音乐等)均构成侵权行为。这一司法实践为类似案件的判定提供了明确依据,也进一步凸显了网络版权保护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