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二手车交易平台的纠纷案在北京朝阳法院有了结果。这起案件的核心在于,一位买家姚先生在平台上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车,到手后却发现车辆并未配置电池,引发了后续的退车退款风波。
事情是这样的,姚先生通过某知名汽车服务公司运营的二手车交易平台参与了一场拍卖,以17.82万元的价格成功竞拍到了一辆某品牌的电动车。在交易过程中,姚先生支付了8.91万元给卖家王女士,并向平台支付了超过1.2万元的服务费。然而,当姚先生收到平台代办的运输车辆时,惊讶地发现车辆竟然没有电池。
在与平台沟通后,姚先生得知他购买的车辆是租赁电池版本,这意味着他每个月还需要额外支付1560元的租赁费,如果想要买断电池,则需要再支付10万元。姚先生随即在交易平台上搜索同款车型,发现有的车辆标注了“电池租赁”或“电池买断”,且价格差异显著。当姚先生向平台工作人员询问时,得到的回复却是该平台并未听说该品牌有电池租赁的情况。
姚先生认为,平台未能在交易前核实并告知这一重要信息,导致他对交易产生了重大误解,因此要求撤销合同并退还车款和服务费。然而,卖家王女士在庭审中坚称,她已向平台明确告知了车辆电池租赁的情况,不存在故意隐瞒的行为,因此不同意撤销合同。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虽然卖家王女士确实向平台的评估师说明了车辆电池是租赁状态,评估师在检测报告上也做了相应勾选,但这一信息并未在网页上的检测报告中呈现出来。因此,法院认定王女士已经履行了卖方的披露义务。
然而,法院同时指出,电池作为新能源车动力的核心部件,是决定车辆性能、续航和安全等关键指标的重要因素。作为居间方,平台应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督促卖家提供完整的交易信息并进行审查,同时如实展示给买家。但在这起交易中,车辆的网页详情和合同上均未标注电池租赁情况,按照平台对于车辆信息的通常展示方式,未标注应默认为电池非租赁。
考虑到姚先生在拍卖车辆时是按照包含电池在内的整车价格进行出价,且在成交后不久就联系平台核实电池配置情况,法院认为姚先生在交易时对于影响车辆价格的重要信息产生了重大误解,因此判决撤销二手车买卖合同。王女士需向姚先生退还购车款,姚先生则需向王女士返还电动汽车。同时,平台作为居间服务方,因未向买方披露电池租赁信息,未就合同订立事项如实报告,存在过错,因此判决平台向姚先生退还服务费并赔偿车辆运输费。
法官在此案中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新能源车时,应详尽了解车辆信息,特别是电池属性及健康情况。如有疑问,在下单前应与卖家或商家充分沟通,避免因误解而产生纠纷。同时,作为平台商家,也应注重核实车辆信息,并在详情页面如实、明确标注,特别是对电池状态、事故记录、维修历史等特殊情况进行充分说明,以维护交易稳定,促进二手车辆买卖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此案的判决结果不仅为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再次强调了平台在交易中的责任和义务。在未来的二手车交易中,平台和卖家都应更加谨慎地处理车辆信息的披露问题,以避免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