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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新规!工信部就《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5-12-17 13:20:31 来源:互联网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安全设计,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就《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等七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及《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外文版(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标准制定旨在通过细化技术规范,消除车门把手设计中的安全隐患,防止类似隐藏式门把手引发的救援困境再次发生。

根据编制说明,新标准对车门外把手提出明确要求:所有车门(不含背门)必须配备机械释放装置。当车辆发生安全气囊弹出、动力电池热失控等紧急情况时,乘员无需借助工具即可通过机械结构开启车门。对于配备电子锁或自动锁止功能的车型,即使锁止装置处于激活状态,紧急情况下仍需保证机械释放功能的有效性。

车门内把手设计同样被纳入强制规范。标准要求每个车门至少设置一个机械释放内把手,且多个内把手需满足独立操作即可开门。为便于乘员快速识别,至少一个内把手需安装在无遮挡的直观位置,具体要求包括:位于车门可见区域边缘300毫米范围内,或与座椅R点保持特定空间关系——纵向中心线位于R点前方,垂向中心线在R点上方0至680毫米区间。

针对非直柄式、环式、竖柄式等特殊造型的内把手,标准强制要求配备永久性标识。标识图形需清晰指示开门方向,尺寸不小于10毫米×7毫米,允许对线条粗细、比例等细节进行调整,但必须保持车门、车体等核心要素的可辨识性。标识需采用高对比度配色,并确保在夜间或低光照环境下通过背光、车内照明等手段保持可见性。

对于具备车外电释放功能的车型,标准规定完成相关试验后,仍需满足不借助工具即可通过机械方式开启车门的要求。这一条款特别针对电动锁止系统,确保电子故障时机械结构仍能作为最后一道安全保障。测试方法涵盖单次操作与重复操作两种场景,全面验证车门把手的可靠性。

此次标准制定工作由工信部组织完成,相关条款基于大量事故案例分析与技术验证。行业专家指出,新规通过量化安装位置、操作方式等关键参数,有效压缩了设计漏洞空间。特别是对机械释放装置的双重保障要求,既考虑了日常使用的便利性,更强化了紧急状态下的逃生能力,体现了安全标准向事故预防导向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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