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平台经济生态,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近日共同出台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这一举措旨在构建常态化的价格监管体系,促进平台经济在创新驱动下实现高质量发展。
根据新发布的规则,监管部门将重点规范互联网平台在定价、促销、价格比较等环节的行为,明确禁止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公平价格操作,如虚假折扣、先涨后降等误导性定价策略。同时,规则要求平台经营者需建立价格自查机制,确保价格信息真实透明,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损害消费者权益。
规则还强调了对新兴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原则,鼓励平台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优化服务模式,但明确划定了价格行为的法律红线。例如,平台不得通过算法歧视性定价或强制捆绑销售等方式限制市场竞争,也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操纵市场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