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官网发布重要公告,为推动新能源汽车贸易迈向更健康的发展轨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相关规定,商务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决定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此次管理措施明确针对货物名称为仅装有驱动电动机且具备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其对应参考海关商品编号为8703801090。这意味着,相关纯电动乘用车在出口时,需严格按照出口许可证管理要求进行操作。
在具体执行层面,申报出口资质的企业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特定的管理方式、申报程序。对于出口许可证的申领与发放,将依照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此前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中的相关规定来执行。同时,海关对出口纯电动乘用车的检验工作,将以现行有效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作为依据。
该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出口市场,保障我国新能源汽车贸易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