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商银行”)迎来重大变革。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批准,该行正式吸收合并开封、平顶山、安阳、焦作、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9个地市的农商银行(农信社)以及村镇银行等共计82家机构。
吸收合并完成后,河南农商银行将全面承继这82家机构的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网点等所有权利义务。原各机构将变更为河南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客户持有的账户、银行卡、存单、存折、USBKEY以及已合法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均保持有效,各项服务维持不变。
回顾河南农信改革历程,最初采用的是联合银行模式。2023年8月,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获批筹建;同年11月,该联合银行举行揭牌仪式,并获得河南金融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然而,改革路径在后续发展中出现调整。
2024年7月28日,河南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发布公告称,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法人机构已完成内部公司治理程序,审议并通过了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河南农商银行的相关事项,并形成决议。从最新披露的82家机构名单来看,并未包含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这表明河南农信改革最终选择了单一的统一法人模式,而非在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基础上组建全省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
农信社改革路径主要有联合银行模式和统一法人模式两种。联合银行模式改革成本较低,能够保持下辖农信机构的法人地位不变,但保留二级法人地位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股权和管理结构倒置的问题。而统一法人模式的省级农商行模式则有助于集中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合力和执行力,打造统一的品牌形象,形成规模优势。
除了河南,甘肃、新疆两地的农信改革也进行了模式调整,均从“联合银行”模式转向“统一法人”模式。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统一法人模式虽然改革成本高,但能够彻底化解风险;联合银行模式则在改革阻力和效率之间取得了平衡。
由于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农信体系的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省联社的改革需要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定具体路径。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农信改革的核心目标都是完善农商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效率,最终实现农信系统的风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