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显示,由公安部组织起草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计划已进入社会征求意见阶段。该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及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联合起草,计划在发布后6个月内正式实施,届时将取代现行GB 7258标准。

作为我国机动车安全管理的核心标准,GB 7258自1987年首次发布以来,已历经1997年、2004年、2012年和2017年四次修订。然而,随着道路交通环境变化和机动车技术发展,2017版标准已难以满足当前需求。编制说明指出,当前标准在主被动安全技术应用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例如车辆电子稳定性控制、自动紧急制动等系统的覆盖范围有限,盲区监测、驾驶行为动态监测等关键配置要求缺失。
新能源汽车和辅助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凸显了标准更新的紧迫性。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及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乘用车市场渗透率显著提升,但相关交通事故数量也随之增长。现行标准对新技术场景的适应性不足,既无法支撑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也难以满足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要求。例如,部分纯电动汽车因加速模式设计问题,导致驾驶人操作失误引发失控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
针对新能源汽车安全,新标准提出了多项技术升级要求:强制要求A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规范"单踏板"模式应用;规定电动及插电式混合动力载客汽车必须配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在车辆启动时默认设置百公里加速时间不低于5秒的限速模式,以降低因加速过快引发的操作风险。这些条款旨在从技术层面减少因驾驶人准备不足导致的安全隐患。
对于辅助驾驶汽车,标准新增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激活/退出条件、驾驶人手部及视线脱离检测要求,并明确限定授权驾驶人方可开启相关功能。这些规定针对当前辅助驾驶技术滥用现象,通过强化人机交互安全机制,提升系统使用的规范性。

车门安全设计方面,新标准要求所有车门(不含尾门)必须配置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内把手,确保在断电等紧急情况下仍可手动开启车门。若配备电动内把手,需同步设置机械应急装置并标注醒目标识。外把手设计则需满足事故后非碰撞侧车门可无工具开启的要求,特别针对动力电池热失控等极端情况强化逃生保障。这些条款针对近年来电动汽车事故中车门无法开启的案例,从硬件层面完善了应急救援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