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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固态电池国标征求意见:明确分类标准 “半固态”纳入许用术语

   时间:2025-12-31 20:50:51 来源:互联网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一项关于电动汽车用固态电池的重要标准——《电动汽车用固态电池第1部分:术语和分类》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相关系列标准将分四部分逐步推进。这一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电动汽车固态电池领域的术语使用和分类标准,为行业发展提供明确指引。

通过查询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知,该征求意见稿依据电池正负极间传递离子的电解质种类,对电池进行了细致分类。其中,液态电池被定义为依靠液体电解质在正负极之间传递离子的电池;混合固液电池则是同时借助液体电解质和固体电解质在正负极间传递离子的电池;固态电池则是由固体电解质在正负极之间完成离子传递的电池。

考虑到行业内“半固态电池”“全固态电池”等术语已广泛使用,征求意见稿将“半固态电池”作为“混合固液电池”的许用术语,把“全固态电池”作为“固态电池”的许用术语,以便更好地与行业实际使用情况相衔接。

在固态电池的判定标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固态电池的失重率应不大于0.5%。失重率指的是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真空干燥时,样品失去的质量与初始质量的比值。失重率越低,意味着电池内部的液态成分越少。起草组解释称,理想状态下固态电池不应含有液态电解质成分,但部分固态电池技术路线在120℃失重率测试中,会出现固体电解质材料分解失重的情况。结合行业企业在验证测试中的反馈,目前固态电池产品的失重率均在0.5%以下,因此允许存在一定的失重情况。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汇聚了众多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起草的单位包括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等。这些单位涵盖了汽车技术研发、电池生产制造等多个领域,体现了行业各方对固态电池标准制定的重视和积极参与。

与电动汽车固态电池相关的另一项标准——《电动汽车固态电池用固体电解质技术规范》也已启动起草工作。这一系列标准的制定,将为电动汽车固态电池的研发、生产和应用提供更加完善的规范和指导,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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